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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比希恩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美的ヌーボ”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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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比希恩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美的ヌーボ”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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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因第22003367号“美的ヌーボ”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所引证的第784862号“美的M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953714号“美的Mide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含义、外观、构成等方面明显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矿物质食品补充剂;营养补充剂”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蜂蜜”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均包含显著认读文字“美的”,在文字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整体含义未有明显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若在类似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间存有某种密切联系,从而造成相关公众对前述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前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了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类似商品上经其使用申请商标已具有区别于引证商标一、二的可注册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2003367号“美的ヌーボ”商标

申请/注册号:18794962 商标申请日期:2016-01-05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17-02-20 注册公告日期:2017-05-21 专用权期限:2017-05-21至2027-05-20

申请人:山东比希恩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手套(服装)(2510)、连指手套(2510)、婚纱(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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