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驳回复审

香港虎标集团有限公司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香港虎标集团有限公司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


香港虎标集团有限公司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383021号商标、第32807820号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已有与申请商标情形类似的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宣传页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可与各引证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区分。商标审理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援引的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申请商标不同,并非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法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3606525号“虎标飞虎”商标:

申请/注册号:63606525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28 国际分类:5类 医疗用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香港虎标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杀菌剂(0501)、杀真菌剂(0501)、医用洗液(0501)、医用漱口剂(0501)、贴剂(0501)、护肤药剂(0501)、医用下体注洗液(0501)、消毒剂(0501)、医用阴道清洗液(0501)、消毒纸巾(0506)


上一篇:上海麟得科技有限公司第62839052号“LINBIO”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下一篇:麦肯锡控股有限公司第62091480号“麦肯锡”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