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佳股份有限公司“STARLAR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2
星佳股份有限公司“STARLAR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8446536号“STARLAR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被驳回商品“计数器;投票机;复印机(照相、静电、热);衡器;量具;夜明或机械信号标志;内部通信装置;录音装置;照相机(摄影);测量装置;测距设备;运载工具用测速仪;非医用测试仪;物理学设备和仪器;电测量仪器;非医用激光器;电源材料(电线、电缆);集成电路;电导体;电导线管;遥控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报警器;电池;运动哨”上的复审请求,仅在被驳回的“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程序;可下载的电子游戏程序;可下载的交互式视频游戏程序;手机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通过在线社交网站访问电子游戏的计算机软件;移动设备用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商品(以下称复审商品)上提出复审请求。二、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013182号、第24880764号、第13655323号、第19280432号、第1767665号、第23336387号、第18409967号、第14614985号、第10507985号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九),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四、六、七、九核定使用商品不构成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五、八未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八处于撤销程序中,请求暂缓审理本案。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相关媒体报道、引证商标相关信息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
1.申请人明确放弃申请商标在被驳回商品“计数器;投票机;复印机(照相、静电、热);衡器;量具;夜明或机械信号标志;内部通信装置;录音装置;照相机(摄影);测量装置;测距设备;运载工具用测速仪;非医用测试仪;物理学设备和仪器;电测量仪器;非医用激光器;电源材料(电线、电缆);集成电路;电导体;电导线管;遥控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报警器;电池;运动哨”上的复审申请,据此,申请商标在前述商品上的驳回决定已生效。
2.引证商标八已被撤销注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四、六、七、九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另,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六、七标识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四至七、九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标识近似,且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计算机外围设备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其并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与引证商标三相区分的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58446536号“STARLARK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58446536 商标申请日期:2021-08-13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星佳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可下载的交互式视频游戏程序(0901)、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软件(0901)、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程序(0901)、可下载的电子游戏程序(0901)、手机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0901)、通过在线社交网站访问电子游戏的计算机软件(0901)、移动设备用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软件(0901)、计算机软件(已录制)(0901)、投币启动设备用机械装置(0902)、收银机(0902)、邮戳检查装置(0902)、计数器(0902)、口述听写机(0902)、人脸识别设备(0902)、摇奖机(0902)、投票机(0902)、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0902)、全息图(0902)、复印机(照相、静电、热)(0903)、衡器(0904)、量具(0905)、夜明或机械信号标志(0906)、内部通信装置(0907)、录音装置(0908)、照相机(摄影)(0909)、运载工具用测速仪(0910)、测距设备(0910)、测量装置(0910)、非医用测试仪(0910)、非医用激光器(0910)、电测量仪器(0910)、物理学设备和仪器(0910)、光学器械和仪器(0911)、电源材料(电线、电缆)(0912)、电导体(0913)、集成电路(0913)、半导体(0913)、电导线管(0913)、光学纤维(光导纤维)(0913)、遥控装置(0913)、视频显示屏(0913)、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0914)、避雷针(0914)、电解装置(0915)、灭火器(0916)、非医用X光产生装置和设备(0918)、个人用防事故装置(0919)、报警器(0920)、眼镜(0921)、电池(0922)、已曝光的电影胶片(0923)、照蛋器(0924)、叫狗哨子(0924)、运动哨(0924)、电栅栏(0924)、装饰磁铁(0924)、便携式遥控阻车器(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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