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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普伊辛迪思有限公司“PRO TI 360°”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德普伊辛迪思有限公司“PRO TI 360°”商标注册案例申请人因第24171699号“PRO TI 360°”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284628号“360···

德普伊辛迪思有限公司“PRO TI 360°”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171699号“PRO TI 360°”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284628号“360°C”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8860139号“360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且引证商标一、二已在类似商品上共存。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处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程序中,恳请暂缓审理本案。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为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人造外科移植物”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人造乳房”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人造外科移植物”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情形不同,不能作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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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71699号“PRO TI 360°”商标:申请/注册号:24171699,申请日期:2017-05-17,国际分类:第10类-医疗器械,商标申请人:德普伊辛迪思有限公司;DEPUYSYNTHES,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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