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8案件事实本院审理过程中,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法院观点本院认为,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

案件事实
本院审理过程中,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结果
准许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上诉人德州仁信印染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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