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吉宇针织厂“灵织LingZhi”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3
桐庐吉宇针织厂“灵织LingZhi”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377836号“灵织LingZh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811624号“LINGZH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地缘具有一定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显著识别之一字母部分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上相近,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难以明确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服装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主张的其他理由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注册号 24377836 申请日期 2017年05月27日 国际分类 25
申请人名称(中文) 桐庐吉宇针织厂
申请人地址(中文)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城东村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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