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商标诉讼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4
类型民事判决书案号-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法院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结果被告淮北市***超市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淮北市***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
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号-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被告淮北市***超市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被告淮北市***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00元;
?驳回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淮北市***超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75元,由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5元,淮北市***超市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0-07-30
发布日期2020-08-19

 
【盛蓝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新发展,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保护知识产权。


上一篇:宣酒公司与淮北市相山区百菌健堂生活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下一篇:淮北企业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